眼科

注册

 

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

医院并医院 [复制链接]

1#

按照法定程序,经市供销社、市财*局、市卫健委、市行*审批局等部门审核、认定、批准,将民办非企医院予以注销,将其整建制并入公立性质医院,合并后,医院的业务、管理及相关事宜全部医院承接。

特此公告。

门诊:

行*办公室:

医院

年3月4日

健康--(免费咨询预约)
分享 转发
TOP
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